岳西县重磅举措助推脱贫攻坚 激励农民退宅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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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611 | 回复4 | 2016-10-26 14: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7日,岳西县政府出台《岳西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

岳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安庆市唯一的纯山区县,山多地少,居住分散,土地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由于近年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对居住环境要求更高,全县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住新房闲置旧房,建新不拆旧现象屡禁不止,给地质灾害频发的岳西县防汛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严重扰乱了我县土地管理秩序。为维护“一户一宅”法律权威、消除农村危房、提升农村人居水平,县政府出台了该《通知》,对我县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合理利用土地,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坚持贯彻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保持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了解,该县农村宅基地采取依法无偿、自愿有偿两种方式退出。“一户多宅”的多宅户宅基地必须无偿退出,属于无偿退出范围的宅基地:在2017年底和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主动腾退的将分别给予60元/㎡和40元/㎡元房屋建筑拆除补助。逾期拆除无补助,并以非法占地查处;属于“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范围的,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签订退出宅基地协议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地面房屋进行拆除的,可按构架、砖混、砖木、土木等房屋结构分别享受每平方米600元、430元、350元、250元的补偿。

《通知》规定,地面建筑拆除后,对已确定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按照退出时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按征收标准一半补助;宅基地未经确权登记发证的,按房屋占地面积给予退出时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房屋占地外的宅基地按征收标准一半给予补偿。继续享有宅基地政策的,老宅基地退出不予补偿。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到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或到规划点新建住房的,将给予房票奖励。同时享受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及惠农安居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

该《通知》阐明了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同时还建立了限期腾退奖惩机制,明确规定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王磊、龚石芳)
人五人六 | 2016-10-26 16: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到补助
深山浪子 | 2016-10-26 19: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没老屋
2468269117 | 2016-10-26 20: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有老房,属于一户一宅有证房。我在镇上有商品房。各位老总我该咋办?请高人指点!纠结!照通知算我可领到五万左右的补偿金,可今后无法在老家盖房?十分纠结!!!
靖哥哥 | 2016-10-27 0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照这样,以后农民在农村不再享有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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