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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先锋网:岳西来榜派出所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争当人民群众的守护神 -- 岳西公安局来榜派出所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把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放在首位,以“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抓手,努力争创执法示范单位,打造为民服务金质品牌。特别是在处理矛盾纠纷等治安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工作中,联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建立“110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注重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维权。今年9月,来榜派出所还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 一、以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搭建创争协作平台 来榜派出所辖区内的四个乡(镇)均设立了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警务室民警、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合署办公,各司其责,共同搭建协作的平台。派出所在这个平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既做矛盾纠纷调处的积极参与者,也做引导分流者,他们一头系着当事人,一头连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打通群众利益诉求绿色通道。主要采取以下二种方式处理纠纷类报警: 一是积极采用人民调解,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对难以查清的治安案件、轻伤害刑事案件,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采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就损害赔偿调解结案。青天乡河口村一村民在电信公司在村更换电话线时要了一捆旧线,却被另一村民拿回了家,俩人随后发生纠纷。一方说被打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一方矢口否认动手打人。派出所受案调查,却苦于查无实据,办案民警把俩当事人约到了乡司法所,引导他们申请人民调解,司法所帮助他们聘请了司法援助律师。俩人最终就四千余元的医疗费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查不清的治安案件就这样得以案结事了。 二是依法引导利益诉求,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对引导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但调解不成的,建议其聘请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请调停或向审判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来榜镇三河村两村民为宅基地的事激烈争吵。一方动手致另一方左脚骨折,这是一个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办案民警同村人民调解员多次上门调解,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案件快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前,民警邀请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参加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引发两家“战争”的导火索宅基地问题也一并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以“现场第一,维权第一”为原则,明确创争方法措施 事发现场是第一要素,引导和帮助群众维权是第一要务。多年来,来榜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切实把握好“现场第一、维权第一”这个原则。一是调查取证及时。每当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认真及时地进行调查取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走完必经程序,完成规定动作,证据收集合法有效、齐全完备,整理形成完整证据材料卷宗。二是法理评说到位。办案民警、人民调解员坚持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不急不躁,悉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耐心说法、评理、道情,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感受到派出所的关心、温暖。 三是部门协作联动。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人员有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工作合力,把群众的事儿当自己的事来办。来榜镇枫树村一村民家楼房封顶,却因其伸手关闭施工队发电机时突然倒地身亡,使喜事办成了丧事。工地一片混乱,悲痛的家属围住了不知所措的施工队。值班的教导员和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情况报告给了县局110指挥中心和镇领导。办案民警在镇领导带领下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连续二天二夜坚守在事发现场,一边调查取证,一边和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一起引导双方依法维权,终于控制了事态,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以“群众满意,组织满意”为标准,检验创争实际成效 2008年以来,来榜派出所会同司法所、乡(镇)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九百五十余起,调解轻伤害案件十余起。三年间,所有矛盾纠纷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没有发生一起涉案上访事件。来榜所通过抓工作规范,抓优质服务,抓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保一方平安的能力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安徽先锋网岳西分站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