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 发表于 2018-10-2 21:32:39

岳西一男子私自“盗”回被扣车辆,被拘留!

近日,岳西县石关乡黄羊村一居民法制观念淡漠,胆大妄为,趁交警部门人员出警之机,使用备用钥匙,将依法扣押停放在院内的摩托车“盗”回家中。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真相大白,“盗”车人被依法处罚。
9月27日下午,岳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出警返回中队后,发现依法扣押并停放在院内的一辆红色“宗申” 牌三轮摩托车不见,在寻找未果的情况下便向温泉派出所报了警。


温泉派出所受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9月24日,岳西县石关乡黄羊村走马组居民胡某元,午饭后在温泉镇境内道路上驾驶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与一小汽车发生碰擦。前往处警的交警四中队现场向胡某元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依法对该车辆予以进行了扣押。
27日下午,胡某元来到交警四中队准备问询案件情况,由于办案民警外出处警,未果。在中队院内,胡某元发现了自己被扣押的摩托车,便一时兴起,趁院内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备用钥匙将车“盗”出,驾车返回家中。胡某元到案后,在铁的证据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胡某元目无法律,胆大妄为,光天化日之下,转移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构成了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岳西县公安局根据调查事实,于9月29日依法对胡某元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送往潜山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人五人六 发表于 2018-10-3 08:40:02

一时头脑发热,{:elaibang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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